“用POS機刷卡可以獲得1%返點”,去年12月底,犯罪嫌疑人利用當日交易24時之前可以撤銷的時間差來行騙,寶雞兩名禁不住返點誘惑的商戶分別被騙4.1萬元,涉案價值共計8.2萬元。1月14日,寶雞市公安局渭濱分局金陵派出所民警將逃竄至西安的兩名犯罪嫌疑人抓獲。
用pos機刷卡 商戶被騙
去年12月23日,符某來到金陵派出所報案稱,自己為了賺錢,在網上發(fā)布信息提供套現服務從中賺取好處費(返點)。一男子給他打電話,說想套現4.1萬元,承諾給400元好處費。雙方在約定地點成功交易,符某收到400元好處費,并現場給男子轉賬4.1萬元。這時男子又提出給他押500元,稱還有朋友急需用錢,也想要刷POS機消費,臨時借用很快就歸還。不料對方趁機溜走,關掉手機。感覺上當受騙,符某次日去銀行查詢,發(fā)現POS機里男子之前刷卡的4.1萬元并沒有到賬。
參與辦案的金陵派出所副所長李亞龍介紹,通過對受害人詳細的詢問,現場訪問,查看與詐騙犯罪活動有關的監(jiān)控錄像,綜合案情分析,認為這是一起有預謀、有組織、有分工的團伙詐騙案,犯罪嫌疑人為二到三人,年齡在二三十歲,中等身材,講普通話,外地人流竄寶雞作案,作案時用非法獲得的手機卡號、非法獲得他人身份證件辦理的銀行卡,詐騙手段高明,查處難度大。
民警偵破中 又有商戶被騙
去年12月28日,民警趕赴西安調查嫌疑人詐騙時使用的POS機交易記錄和使用的兩張銀行卡交易記錄及該兩張銀行卡的開戶人資料信息,經查證,開戶人并非犯罪嫌疑人本人,是其他人身份信息被盜用,案件一下陷入僵局。
去年12月30日,在寶雞人民醫(yī)院附近又發(fā)生了一起利用POS機詐騙的案件,被騙金額同樣是4.1萬元。民警分析此案作案手法與正在調查的詐騙案作案手法一致,決定并案偵破。最后,鎖定了兩名嫌疑人在西安市未央區(qū)活動的信息。
1月14日,得知嫌疑人在西安未央區(qū)一賓館的信息,金陵派出所民警驅車趕赴西安,在西安警方的大力配合下成功抓捕兩名犯罪嫌疑人,當場在其住處查獲多部POS機、四張銀行卡,犯罪嫌疑人高某、王某對利用POS機來寶雞詐騙8萬余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利用時間差撤銷交易詐騙商戶
據了解,王某和高某屬無業(yè)人員,在西安偶然相識,因手頭缺錢,王某將利用POS機能詐騙錢財的想法告訴高某,高某也同意參與詐騙。王某先在網上獲得POS機商戶的手機號碼,隨后打電話聲稱刷POS機給付好處費(1%返點),商戶認為這是飛來橫財,沖著1%的返點好處費,被引誘上鉤。
辦案民警介紹,兩名犯罪嫌疑人湊了4.1萬元存在儲蓄卡上,從西安趕到寶雞與受害人交易,受害人獲得400元返點費,隨即要求受害人給自己的另外一張銀行卡上轉入4.1萬元。這時犯罪嫌疑人又提出給受害人押500元,稱還有朋友急需用錢想刷POS機消費,臨時借用POS機很快就歸還。在騙得POS機后趁機溜走,然后利用當日24時以前經過操作能撤銷當日刷卡消費額的規(guī)定,立即撤銷自己詐騙時所刷的4.1萬元。將騙得的錢很快從銀行ATM機上取走。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高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民警提醒刷卡返點或是陷阱
民警李亞龍說,POS機刷卡消費于當日24時前經過操作能撤銷當日刷卡消費額,超過當日24時就不能撤銷。對這個交易規(guī)則,一般商戶都不知道,犯罪嫌疑人正是利用這一點而屢屢得手。
在此提醒持有POS機的商戶,不消費利用POS機進行套現本就是違法行為。勿貪圖小便宜而上大當,POS機刷卡給好處費往往設有更深的陷阱,商戶在進行刷卡消費時務必將POS機控制在自己手中。